1.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要求:
第二十九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第三十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第三十一条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
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
2.《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要求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威诺尔邦根据上述法规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与三类经营许可证服务:
1)CFDA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公及仓储区域平面图纸设计咨询服务
2)CFDA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咨询服务
3)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内代表经营产品交流辅导服务
4)CFDA医疗器械二类经营备案与三类经营许可证申报办理服务
5)CFDA医疗器械二类经营备案与三类经营许可证变更办理服务
6)CFDA医疗器械二类经营备案与三类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办理服务
7)CFDA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企业自查顾问咨询服务
8)CFDA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模拟审核顾问服务
9)CFDA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设备配置与选型辅导服务
10)CFDA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筹建咨询服务
11)CFDA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律法规培训服务
12)其他CFDA医疗器械二类经营备案与三类经营许可证代理咨询服务
13)境外进口产品的产品信息推荐咨询服务
14)经营企业转型生产企业的行业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