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条件
1、广东省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申请材料目录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广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自评表
3、厂区总平面圈及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须标注面积);
4、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6、产品品种目录、成份、限用物质含量;
7、产品企业标准;
8、产品卫生检验报告;
9、产品配方、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草案)、标签及包装(或设计);
10、生产环境卫生学检测报告(车间空气质量、生产车间工作面及检验室工作面照度,半成
品储存间、灌浆间、清洁容器贮存间、更衣室、缓冲区等紫外线强度、生产用水水质情
况等);
11、经省卫生监督所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证;
12、化妆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13、生产企业自身卫生管理组织网络及个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车间的卫生管理制度、从业 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除虫灭害的管理制度、原料及成品的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等制度、产品的检验制度及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等);
14、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名单;
15、法人资格、企业名称(字号)预先核准通知及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16、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17、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确认书
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人必需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方法见“企业用户数字证书指引”);
2、申请人需要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传真至020-37886082,并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3、申请人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操作指引.pdf),在线填报资料编号1、2、8、9、11、15,并将资料编号3、4、5、6、7、10、12、13、14、16的电子材料上传(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所有申报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文字、图案清楚。
有关资料下载: 企业如果需要下载申报材料存档,可登录“企业网上办事平台”申报成功后在系统下载。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广东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自评表
3、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设备清单
4、化妆品生产企业检验设备清单
5、企业需配备主要人员列表
6、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核查申请确认书
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资料
1.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审查申请表
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轻工部门产品质量检测(除微生物、卫生化学指标外)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
5.特殊用途化妆品初审检测报告
6.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打印件)
7.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8.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进口化妆品申报资料
1.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下载)
2.产品成份目录、限用物质含量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产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和允许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产品在生产国(或地区)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生产、注册、销售审 查的有关检测报告(复印件,附中文翻译)
7.产品标签、使用说明书正式样本
8.完整包装产品样品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审批程序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审批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自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制证办结,并告知申请人。以上时限不包括申请人补正材料及技术审查所需的时间。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办理费用
按有关部门批准收费